雇主支持身心障礙員工就業試辦作業要點
一、簡介
為協助雇主建構友善職場,建立內部支持身心障礙員工穩定就業措施 ,本部訂定「雇主支持身心障礙員工就業試辦作業要點」,以協助雇主穩定進用身心障礙者。
二、適用對象:
- (一)雇主:進用3名以上身心障礙員工之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、私立學校及團體,不包括政治團體及政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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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勞工:
- 取得身心障礙證明。
- 符合特殊教育法所稱身心障礙之情事(畢業5年內)。
- 經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為精神疾病,且病情穩定之病人(6個月內)。
- 經醫療院所診斷為失智症。
- 職業災害失能勞工。
三、試辦期間
自發布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。
四、執行機關:
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(以下簡稱分署)
五、執行方式及補助內容:
- (一)各分署設置單一諮詢窗口及建立專業輔導團,提供雇主對於身心障礙員工招募、僱用等支持事項之諮詢輔導服務。
- (二)籌組身心障礙者職場支持群組及辦理交流活動。
- (三)辦理雇主支持身心障礙員工就業研習課程。
- (四)建立專業輔導團隊,輔導雇主訂定「身心障礙員工職場支持計畫」,計畫內容可包含建立「友善進用機制」、「提供共融職場環境」、「推動職涯發展措施」、「設置職場工作教練」、「落實職場合理調整」及「推展群組進用模式」等。
- (五)雇主經輔導訂定「身心障礙員工職場支持計畫」,並經分署核定者,提供雇主辦理職場支持計畫之身心障礙員工職場支持費補助,補助項目包括講師鐘點費、諮詢輔導費、教材費、印刷費、場地租借費、餐費、工作教練費及落實推動職場合理調整等,最高補助30萬元,另有推動群組進用身心障礙者,得另依實際增加進用情形核發獎勵金,每僱用1人每人每月核發雇主1萬3,000元(或每小時70元),最長12個月。
六、分署聯繫窗口:
- (一)北基宜花金馬分署:(02)89956399分機1512 藍小姐
- (二)桃竹苗分署:(03)4855368分機1705 蔡小姐
- (三)中彰投分署:(04)23592181分機2353 曹小姐
- (四)雲嘉南分署:(06)6985945分機1155劉小姐
- (五)高屏澎東分署:(07)8210171分機2209 黃小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