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心障礙者就業資源

雇主支持身心障礙員工就業試辦作業要點

一、簡介

為協助雇主建構友善職場,建立內部支持身心障礙員工穩定就業措施 ,本部訂定「雇主支持身心障礙員工就業試辦作業要點」,以協助雇主穩定進用身心障礙者。

 

二、適用對象:

  1. (一)雇主:進用3名以上身心障礙員工之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、私立學校及團體,不包括政治團體及政黨。
  2. (二)勞工:

    1. 取得身心障礙證明。
    2. 符合特殊教育法所稱身心障礙之情事(畢業5年內)。
    3. 經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為精神疾病,且病情穩定之病人(6個月內)。
    4. 經醫療院所診斷為失智症。
    5. 職業災害失能勞工。

 

三、試辦期間

自發布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。

 

四、執行機關:

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(以下簡稱分署)

 

五、執行方式及補助內容:

  1. (一)各分署設置單一諮詢窗口及建立專業輔導團,提供雇主對於身心障礙員工招募、僱用等支持事項之諮詢輔導服務。
  2. (二)籌組身心障礙者職場支持群組及辦理交流活動。
  3. (三)辦理雇主支持身心障礙員工就業研習課程。
  4. (四)建立專業輔導團隊,輔導雇主訂定「身心障礙員工職場支持計畫」,計畫內容可包含建立「友善進用機制」、「提供共融職場環境」、「推動職涯發展措施」、「設置職場工作教練」、「落實職場合理調整」及「推展群組進用模式」等。
  5. (五)雇主經輔導訂定「身心障礙員工職場支持計畫」,並經分署核定者,提供雇主辦理職場支持計畫之身心障礙員工職場支持費補助,補助項目包括講師鐘點費、諮詢輔導費、教材費、印刷費、場地租借費、餐費、工作教練費及落實推動職場合理調整等,最高補助30萬元,另有推動群組進用身心障礙者,得另依實際增加進用情形核發獎勵金,每僱用1人每人每月核發雇主1萬3,000元(或每小時70元),最長12個月。

 

六、分署聯繫窗口:

  1. (一)北基宜花金馬分署:(02)89956399分機1512 藍小姐
  2. (二)桃竹苗分署:(03)4855368分機1705 蔡小姐
  3. (三)中彰投分署:(04)23592181分機2353 曹小姐
  4. (四)雲嘉南分署:(06)6985945分機1155劉小姐
  5. (五)高屏澎東分署:(07)8210171分機2209 黃小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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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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